(記者 阮晴)近日,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先后出臺《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新十條”)《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》等,各地迅速行動,制定落實舉措。疫情防控措施進一步優化的同時,很多市民不由擔心,“新十條”出臺后,出行、生活應該注意哪些方面?如果感染病毒,該如何進行治療?
12月9日,記者來到總醫院,就市民普遍關心的問題,采訪了總醫院呼吸與危重癥醫學科主任醫師王東昕,請他為大家解答。
記者:“新十條”出臺后,對于廣大市民來說,有哪些需要注意的?
王東昕:“新十條”的出臺,對于統籌我們的社會生活、經濟發展以及個人防護等有巨大作用。
據權威報道,目前新冠病毒的變異株毒力明顯減弱。感染病毒后的癥狀與流感相似,對我們身體的危害基本與流感病毒無異。而且,大部分感染者為無癥狀感染者和輕癥患者,可以在5天至7天內恢復健康。
廣大市民要科學認識、堅定信心,既不可完全松懈,也不必過度防疫。對于任何傳染性疾病,我們都應該提高警惕。我們要相信,做好日常防護,就能有效預防新冠病毒。把“新十條”落實到位,需要我們共同努力。
記者:如果身體不適,如何判斷是否感染新冠病毒?
王東昕:如果身體不適,不必驚慌,市民無需第一時間前往醫院進行核酸檢測??上冗M行自我判斷,采取適當的個人防護和隔離,利用家中自備藥物,如消炎、解熱、鎮痛、止咳藥物等進行治療。如果3天內沒有明顯癥狀加重等情況,則無需前往醫院檢測、治療。
此外,市民可通過自行購買抗原檢測試劑檢測,抗原檢測方便快捷,具有參考價值。目前,我們正處于呼吸道疾病高發的季節,市民不僅要注意預防新冠病毒感染,也要注意預防其他病毒感染。
記者:如果確診感染新冠病毒,市民應如何進行治療?
王東昕:確診感染新冠病毒,如果無癥狀或癥狀輕微,且基礎疾病處于穩定期,無嚴重心、肝、肺、腎、腦等重要臟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的情況,應當選擇居家隔離和對癥治療。
如果癥狀加重,出現以下癥狀之一,應當前往醫院就診。第一,經藥物治療后體溫仍持續高于38.5攝氏度,超過3天;第二,出現胸痛、呼吸困難;第三,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且不能控制;第四,兒童出現嗜睡、持續拒食、持續腹瀉或嘔吐等情況;第五,孕婦出現頭痛、頭暈、心慌、憋氣等癥狀,或出現腹痛、胎動異常等情況。
記者:居家隔離治療期間,應該做好哪些準備?
王東昕:居家隔離治療期間,應當盡量做好以下準備。第一,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盡可能在家中相對獨立的房間居住,盡可能使用單獨的衛生間,做到環境相對隔離;第二,注意開窗通風,一天兩次,每次半個小時,避免形成窄小、密閉空間;第三,準備一套個人用品、用具,與家人分開使用,確保隔離到位。
記者:居家隔離治療期間,應該如何做好自我管理?
王東昕:第一,每天早、晚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;第二,如果出現發熱、咳嗽等癥狀,可進行對癥處置或口服藥物治療;第三,多補充水分和維生素,保證充足的睡眠;第四,保持情緒穩定,心態平和,減少負面情緒。
記者:居家治療期間可能出現哪些癥狀?有哪些藥物可對癥治療?
王東昕:發熱情況下,可以使用解熱鎮痛類藥物,如布洛芬、對乙酰氨基酚、連花清瘟顆粒(膠囊)、宣肺敗毒顆粒等;咳嗽、咳痰情況下,有痰者可以使用溴己新、鹽酸氨溴索等,無痰者可以使用福爾可定、右美沙芬等。需要注意的是,市民須按藥品說明書服用,或者咨詢醫生,同類藥物選用一種即可,避免盲目重復疊加用藥。此外,市民無需大量儲備藥品,適當對癥備藥即可。
記者:符合什么條件可以結束居家隔離治療?
王東昕:居家隔離治療人群經過對癥治療后,癥狀基本消失,自我感覺與平常無異時,可進行抗原檢測和核酸檢測。自測抗原陰性,并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Ct值大于等于35(兩次檢測間隔大于24小時),就可以結束居家隔離治療。
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,積極接種疫苗、做好個人防護、保持樂觀心態十分重要。只有保護好自己,才能迎接美好的生活。